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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曲靖市麒麟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审核、审查城镇建设规划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
2.统一监督管理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协调解决全区跨行政区域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3.统一监督管理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区自然保护区;制定全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区域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4.负责区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使用。
5.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及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编制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区环境状况公告;定期公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6.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污染纠纷;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并对项目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督管理。
8.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管理全区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9.负责环境统计、信息工作;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0.组织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各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切入点,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餐饮油烟、建筑及道路扬尘、水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实施生态满意度提升工程。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16项未整改任务“挂图作战”,确保按期销号;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防控机制,加强重点区域、行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有效应对环境风险。
2.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落脚点,攻坚污染防治硬任务。聚焦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确保2026年优良天数比例≥97.5%;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控扬尘、治油烟,减少重污染天数。强化南盘江流域工业污染、城镇污水提标、农业面源治理,提升响水坝老吴村断面水质;整改水源地审计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重点土壤监管单位管控,督促企业排查隐患、自行监测;推进农村污水设施建设运维,提高治理效率。
3.以规范环境监督管理为关键点,构建精准监管体系。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加强重点企业、行业、区域检查,通过交叉、联合、区域执法检查违法案件。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体系,储备应急物资、开展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加强执法队伍思政、业务、作风建设,提升政治素质与执法水平。
4.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注入绿色转型新动力。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加强规划与项目环评联动,严格环境准入。深化减污降碳协同,推动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质,助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开展企业帮扶,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5.以推进示范创建为突破点,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力争早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持续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弘扬生态文明价值观,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率,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82,336.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82,336.0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771,415.79元,下降52.38%,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82,336.02元,其中:本年收入8,882,336.0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82,336.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8,584.21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2026年社保公积金等指标调增。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82,336.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82,336.02元,其中:基本支出8,882,336.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0,584.21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调增和编外人员支出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2,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在市级申报导致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791.7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3,475.5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3.9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失业保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9,724.1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4,850.4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868.5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附加商业保险支出;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330,394.8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11010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支出3,140,004.8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9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709,401.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4,088.20元,较上年减少3,375.70元,下降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340.00元,较上年减少810.00元,下降5.0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748.20元,较上年减少2,565.70元,下降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748.20元,较上年减少2,565.70元,下降5.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主要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和控制。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98,076.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40.51元,下降0.4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2,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在市级申报导致项目经费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资产总额2,810,322.76元,其中,流动资产69,688.45元,固定资产2,740,634.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4,664.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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