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财考〔2026〕1号),现将曲靖市202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3.已报名参加2026年9月5日至9月6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考试者;4.已取得全科合格者,或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二、报名程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确认三个环节。(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当于2026年4月7日8:00至4月30日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此期间,报名人员可以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考科目和报考地进行调整。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云南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第九条)进行咨询办理。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云南注协查询办理。(二)资格审核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持国(境)内学历的,应当通过学信网APP进行学历信息认证授权,授权后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填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云南注协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2.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持国(境)内学历的,应当于2026年7月20日至8月10日通过学信网APP进行学历信息认证授权,授权后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当于2026年7月20日至8月1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云南注协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3.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队院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到云南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4.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参加考试。(三)交费确认1.报名人员应当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确认。在此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确认。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2.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42号),考试报名费标准为专业阶段考试每科100元人民币,综合阶段考试200元人民币(试卷一、试卷二各100元)。3.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资格审核完成后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4.完成交费的报名人员可通过“电子票夹”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云南省非税收入公共服务”支付宝小程序使用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验证登录后获取财政电子票据。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试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6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6年)》确定考试范围。为方便考生复习备考,中注协根据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及经济法规汇编,仅供参考,自愿使用,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用书。四、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除试题作出特殊要求外,考试均使用中文作答。考试系统提供8种中文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谷歌拼音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拼音输入法(全拼)、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其中: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为中文繁体输入法,仅限港澳台外考生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考试时,考生仅可选择使用考试系统提供的输入法及其相关功能。五、考试时间和地点(一)考试时间专业阶段考试:2026年8月29日(星期六) 08:30-11:30 会计13:00-15:00 税法17:00-19:00 经济法 2026年8月30日(星期日)08:30-11:00 审计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考试:2026年8月30日(星期日)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二)考试地点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昆明市。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曲靖市(详见准考证)。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考生应当于2026年8月11日8:00至8月30日17: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者未交费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6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具体时间以中注协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电子证书。(五)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及全科合格证电子证书均可在网报系统自行查询、下载打印。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九、其他注意事项(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网报系统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前40分钟,考生即可进入考场。为避免集中入场、排队安检等影响考试时间,建议考生提早到场、错峰进入,确保从容应考。(三)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可以携带钢笔或者签字笔、铅笔、直尺,以及不带有文字、公式显示或存储、录音录放、信息收发、无线网络、蓝牙等功能,不带有CTLG键、SHIFT键、ALPHA键和OPTN键,且机身不带有USB、Type-C等接口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携带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以及书籍、纸张、饮品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公告,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六)报名和交费期间,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报名人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咨询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者云南注协考试服务电话0871-63957215和0871-63956047(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3015室,工作日8:30-12:00,14:00-18:00)。(七)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者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及时关注云南注协官方网站及各考区所在地财政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在地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八)报名人员应当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办法登录网报系统或者中注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切勿通过其他链接登录。特别提示:中注协、云南注协不举办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者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辅导。请广大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中注协、云南注协将全力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以“保过”“真题”“查分、改分”等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九)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4月30日(工作日)。需现场审核的报名人员须前往报名时所选考区指定资格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能跨考区进行资格审核。曲靖市资格审核地点:曲靖市财政局会计科(曲靖市麒麟南路253号212室,电话:0874-3115979)。曲靖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日
[查看更多]
3月23日,云南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深入推进集中整治、“清源行动”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总结全省财政系统2025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集中整治、“清源行动”工作情况,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就做好2026年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集中整治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对坚定不移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战略部署。全省财政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持之以恒推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向纵深发展,为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省财政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障。会议指出,2025年,全省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转作风提效能、纠“四风”树新风,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清源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财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会议要求,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和“清源行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凝心聚力、持续奋战,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决守护好公共资金安全,坚决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高质量完成“4+10+2”集中整治和“清源行动”任务,确保两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管调研员,各科室中心中层干部在曲靖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宣威市财政局科(股)级领导干部在宣威分会场视频参会。
[查看更多]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曲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促进曲靖市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高质量发展,总结、推广我市相关单位在会计核算、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可持续信息披露、财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实践经验,发挥成熟案例的示范借鉴作用,积极推动单位会计工作转型,进一步提高全市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6〕13号),市财政局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案例要求(一)基本原则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2.客观真实。案例要真实可信,客观、中立描述单位的真实情况,不得虚构编造。3.守正创新。案例要坚持实践导向,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既要遵循相关准则制度和政策的要求,又要体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会计核算模式转型、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可持续信息披露、财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影响,体现会计工作的传承与创新发展。4.可复制推广。案例所提供的经验做法和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二)案例主题1.会计核算模式转型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现代信息技术在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实践。案例内容既可体现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会计核算自动化处理、财务报表智能化生成、会计档案无纸化管理等单一业务场景,也可以系统呈现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核算领域创新应用的整体实践。2.管理会计应用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中的系统应用与创新实践。案例既可以是单一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案例,也可以是多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3.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评价、监督、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某一特定内部控制实施应用环节,也可以系统介绍单位整体内部控制体系建设。4.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实践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企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数据收集、验证、分析、利用和报告等有益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某一特定领域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也可以系统介绍企业整体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5.财会人才培养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培养财会人才的创新做法和有益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特定会计数智化岗位人才的培养,也可以系统介绍单位整体财会人才队伍培养情况。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主题撰写案例,不同主题的案例应单独成稿、分别报送。单位应确保报送案例为新编案例且未被其他平台收录或发表。(三)案例结构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报送地区(或部门)、案例主题、案例名称、案例单位类型、案例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案例作者信息等。(四)案例文字格式1.案例文字以精炼为要,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0字。2.案例应为WPS或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五)案例授权和保密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案例报送和遴选(一)案例报送方式1.各市级部门负责本部门案例征集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内案例征集工作。案例应具有广泛性,既包括企业案例,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案例,避免集中于某一行业、某一类别单位或某一主题。2.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曲靖金融监管分局、市工商联分别负责市属学校、市属医院、市属国有企业、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工商联执委企业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3.中央和省驻曲单位相关案例直接报送至市财政局,民营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报送案例。4.多个主管部门同时联系同一家单位的,单位可选择向其中一个主管部门报送案例。5.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曲单位于2026年4月25日前将案例报送至市财政局(电子邮箱qj_kjk@163.com),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盖章电子稿(详见附件2)、案例电子稿、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需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市财政局将及时向省财政厅推荐。(二)案例遴选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案例进行遴选,并指导案例的后续修改完善。案例遴选将综合考虑案例质量、重要性、影响力、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所选出的优秀案例将按规定向财政部推荐,并列入省财政厅会计相关案例库。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入选案例库案例名称、报送地区(或部门)、案例单位名称、案例作者名单等。三、案例后续使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拥有使用征集案例的权利(包括案例稿件的出版权、发行权、汇编权、网络媒体传播投放及第三方转载等相关权益),原作者及单位享有案例署名权。入选财政部案例库的案例,由财政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进行交流推广。入选省财政厅会计相关案例库的案例,省财政厅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扩大示范效应。四、联系方式曲靖市财政局会计科 0874-3115979附件:1.案例格式文本 2.推荐案例名单曲靖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案例格式文本.docx附件2:推荐案例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