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来源
    税政法规科
  • 发布时间
    2026-01-06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下,曲靖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62),现将曲靖市财政局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曲靖市财政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

根据工作需要,市财政局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

领导任副组长,各室、中心和支部负责人为成员;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税政法规科,承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年度述法测评,并对查找问题进行整改。

(二)围绕目标,落实落细

对照《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曲发〔2022〕19号)和《〈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曲治市〔2022〕7号)、年度工作计划等要求,扎实开展工作,落实落细。

(三)多措并举,务实作为

1.深入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财政局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统领,认真领会贯彻“十一个坚持”丰富内涵,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科室例会等坚持“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财政法治人才库,切实推进高素质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三个基本”纪法通识教育,把法律法规学习融入各项财政业务培训,通过“党建+财政法治业务”等平台开展交流研讨,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的法律素养。

 2.自觉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不断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财政法治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始终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适时研究部署推进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法治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3.筑牢依法理财根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强化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推行零基预算,深化预算执行分析监控,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未纳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坚持过紧日子,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支出管理,加大“三保”兜底力度。对地方债务加大风险防控和化债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会监督。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

4.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曲靖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曲靖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等,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做到学用结合、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开展特色普法宣传。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和财政工作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开展财政法律法规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宣传活动,及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减税降费、惠企惠民政策宣传到位;通过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不断强化财政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敬畏意识;结合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开展新出台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2025年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7次,“送法进企”活动4期,发放资料200余份,举办2期法律讲座,制作法治文化宣传墙,设置“普法强基”专栏一块,在走廊及院内设置法治宣传标识标牌12块,充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5.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范围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谱写曲靖财政法治建设新篇章。组织干部参加“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操作线上培训。推行“云执法”APP,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和清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将会计信息抽查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并向社会公示。在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财会监督等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工作机制。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强化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全力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对《曲靖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等20余件文稿进行审核审查,并出具意见,助推财政工作日益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2025年财政法治建设存在问题

(一)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滞后的问题,法治人员的配置无法适应财政工作需要。比如,精通财政业务而且熟悉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市县财政部门基本没有公职律师,法律专业人才紧缺,制约了行政执法合法合规性的提升。主要是因为编制不足,或者达不到开考比例,无法通过招考方式补充法律人才。

(二)一些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欠缺,对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了解不多,甚至知行脱节。主要是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或疏于及时学习补充新的法律知识

(三)普法方式和效果不理想。面向基层、企业、群众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和解读的方式方法还需要创新,普法效果还需要提升。主要是人员素质不适应,或技术手段滞后,导致普法不力。

三、2025年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和核心要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财政工作,强化法治引领,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法治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和任务导向,以财政法治建设业绩充分彰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1.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法治宣传教育、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工作,适时开展年度述法测评工作。及时筹措法治工作经费,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自觉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立足财政中心工作,推动法治赋能财政高质量建设。

2.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全覆盖。年内局党组会议集中学法4次;落实《曲靖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法3 次,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曲靖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相关内容。

3.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知责明责尽责,形成财政法治建设合力。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班子其他成员严格依法办事,中层干部依法作为。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完善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制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促进财政高质量发展。持续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切实整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反馈的事项,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4.法治宣传教育有新的突破。在财政门户网站推送法治信息30余条,在各类媒体刊载法治信息20余篇,制作法治宣传小视频1条。邀请法律顾问授课2次。

5.“最初一公里”法制审核审查得到进一步强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涉法瑕疵。加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的学习培训、咨询沟通、对标落实力度,应审尽审。清理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继续保留1件废止1件。

6.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日益规范。81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激活使用“云执法”APP,行政检查事项应录尽录。年内市财政局实施行政确认3件、行政处罚1件。细化“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协调法律顾问,为长期挂账货币资产能否核销、小游园应诉事项、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等问诊把脉,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视并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四、2026年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市财政局党组担负主体责任,抓好财政法治领域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持续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谱写财政治理曲靖提质增效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科室例会、干部教育学习范畴。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财政法治建设结合起来,真学实学、学用结合、以学促干,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赋能市域现代财政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

(二)持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实践能力,切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断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和前置审核作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执证上岗,公正文明执法。多措强化财政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动态调整完善全市财政法治人才库。

(三)强化财政 法治建设基础工作。抓基层、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三个基本”纪法通识教育。强化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执法培训、临场处置能力提升,做好相关资料归集和档案完善等工作,让财政法治建设落实落细落小。

(四)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大普法力度。拟订财政“九五”规划,落实《曲靖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5版)》,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措务实创新抓好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的学习宣传教育,应学尽学,学用结合,应普尽普。

(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应训尽训;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认真落实“云执法”和“两违四乱”工作要求。锚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狠抓落实,全面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