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做到政务信息透明化,办事程序流程化,真正将利民、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工作实中,真正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曲靖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规章,通过政府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专刊、收支专刊、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各项财政工作政务信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了解掌握财政工作。
(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
始终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务宣传的第一载体,不断加大投入,持续优化功能模块,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了预算公开、政务服务、在线服务、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公众互动、权责清单、投诉举报等专门信息公开栏,围绕财政政策、民生财政、财政管理、财政改革等重点工作,主动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宣传。2019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994条,市政府门户网“部门动态”专栏发布信息240条,依申请公开文件5份,回复率达100%。开通“曲靖财政”微博,发布567条微博。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234条。
(二)编印专刊主动公开各项工作
编印《曲靖财政信息》、《曲靖市财政收支情况》、《曲靖市本级非税收入情况》和《曲靖市金融行业运行情况》,向全市发放,积极主动地将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向社会各界公开。同时,向人大提交每年的预决算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三)主动公开各项政府文件
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把关公文,除涉密文件外,对文件都进行了公开确定。全年发文 166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108份,涉密不公开文件58份,真正做到了全公开。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文件”、“减税降费”专栏,及时发布财税政策文件,全年共发布财税政策80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把握重点,扎实推进预决算等信息公开
一是依法组织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曲靖市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要求市本级、各县(市、区),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和预算管理等情况,对延时公开的17家单位进行了督查和通报,有效促进了预算信息公开。
二是完善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积极扩大预算公开范围,拓展预算公开领域,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推进基层预算信息公开,规范预算公开方式,同时要求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必须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三是做好“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工作要求,于2019年7月,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对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进行全面公开。2019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待2020年批准后及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
在门户网站上了设置了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板块,公开了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文件及收费标准,广大人民群众上网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三)强化涉农资金公开
设置“扶贫资金公开专栏”,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将扶贫资金文件、相关管理制度在财政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示,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相应公开,各有关乡镇、村委会进行公告公示。
(四)开展PPP信息公开
2019年,我市共有42个入库项目,均已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项目信息公开库中进行信息公开。
(五)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等财税改革信息。同时,加大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实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和非税收入项目清单,主动增强税费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
(六)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三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全公开。所有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对社会全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全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无论采购哪种方式组织的采购,政府采购预算一律公开;政府采购结果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规定,采购文件中的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询价通知书的电子版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从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内容符合按74号令的要求,不要随意增加更不要随意减少。采购合同也要求进行公示及备案,但这项工作有一定的难度,正逐步推进。采购人应当将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电子版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的,采购人依法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七)推进权责清单公开
加大权责清单公开力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重点工作通报、重要事项公示、议案建议办理等事项公开。进一步完善“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建设,对扶持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资金,纳入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实行财政资金网上申请、网上办理,让企业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对拟扶持企业的项目资金实行网上永久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市财政局只保留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行政确认事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裁决事项、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变更、注销、备案六项,其他权力事项。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严防在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
四、其它公开情况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对涉及财政部门的会计类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同时,加强网上办理延伸,对会计考试、会计办证、成绩查询等工作的详细信息,都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设置了专栏,提升便民为民服务效率。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人大、政协要求,及时办理回复了建议提案,办理完结率达100%。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的“建议提案”专栏进行了公开,其中:建议4个、提案1个。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上开通了政策解读专栏,强化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加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2019年,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开展了5个文件的政策解读,同时积极对国家政策解读进行转发,进一步加强财税政策宣传。开设了“减税减费”、扫黑除恶、“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栏,积极主动公开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四)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针对当前财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充分利用门户网站、QQ、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公开,公开当下热点工作情况及相关内容。开通“曲靖财政”微博,及时回应会计考试、政府采购等热点舆情,2019年,处理在线业务咨询及受理诉求共12条,回复处理率达100%。同时,加强新媒体安全监管,严禁党员干部在QQ群、微信圈发布消极反动的言论、段子和低级庸俗的图片、视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牢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曲靖市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5份,即公民李贤羡申请公开4份“1.2000-2018年曲靖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等情况。2.2010-2018年度曲靖市财政局收到财政厅车辆购置税转移支付的金额及此款的具体用途,市财政局车辆购置税转移支付给各区、县财政局金额;2016-2018年度财政厅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给曲靖市财政局金额及此款的具体用途,市财政局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给各区、县财政局金额;2016-2018年度曲靖市财政局对交通的投入金额,请分开为交通公路建设费、公路维护费、交通单位人员工资,交通单位运行经费,其它经费支出各多少金额。所需政府信息用途为“调查研究,监督规范部门行业管理。3.公开曲靖市2016-2018年度公安、交通、交警、法院、检察院、纪委其他一般罚没收入缴入市本级财政国库金额、2016-2018年度法院诉讼费、执行费缴入市本级财政国库金额及年度法院领用核销票据份数”,所需政府信息用途为“自身生活需要。4.公开曲靖市2000-2018年度土地出让价款”。5.公民朱军申请公开1份“公开“2015-2018年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中的地方债务余额数据”。市财政局及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将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及时告知了李贤羡及朱军。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外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每年投入专项经费对网站进行维护升级,同时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继续做好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对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梳理、归并和整合,方便集中、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和节约网络资源,着力打造一个财政对外宣传、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的网上平台,方便公众交流互动。同时,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审核发布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凡是对外和在互联网等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一律进行审核,由信息来源科(室)初审,局办公室复审,重要、敏感信息报分管领导把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一律填写“上网信息安全保密审批表”以明确责任,加强痕迹管理。对外发布信息只设局办公室一个统一出口,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唯一性和严肃性。
(七)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9年,曲靖市财政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和诉讼。
(八)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近年来,曲靖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对全市的政务公开要点进行了任务分解,责任到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出台了《曲靖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曲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曲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曲靖市财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曲靖市财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曲靖市财政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和《曲靖市财政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政务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难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财政部门信息交汇多,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想了解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只能部分公开,特别是对一些信息能否公开有关部门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难以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全面需求。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各科(室)和人员把信息公开当成简单的事务公开、消息公开,导致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佳。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由于财政部门信息分散在不同科室,在信息协调沟通整合上还有差距,导致部分信息不能及时快速更新。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采取有效管用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建设。
(一)创新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行季度重点工作社会公告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及财政重点工作,认真贯彻《信息公开条例》,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更好地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二)提高认识,加强信息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压实信息提供主体责任,千方百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确保时效,增加政务公开及时性。进一步加大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增强各科(室)提供政府信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在服务党委政府、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方面的及时性。
附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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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66 |
| 10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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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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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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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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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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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260512 | 18.28亿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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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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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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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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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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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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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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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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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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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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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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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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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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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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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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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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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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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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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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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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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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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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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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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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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保莉 联系方式: 3125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