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扶贫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财政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十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9〕23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1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涉农整合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
第二十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会泽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十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27号),现将2019年第二十一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万元下达你县。收入列入“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你县后,要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
二、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三、要根据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根据资金分配情况下达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曲靖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