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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本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调处跨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污染防治。
7.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定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股室,下设2个事业单位。股室包括:办公室、综合股、自然生态与监测股、大气环境股、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股、督察办、土壤生态股、科技与财务股、人事股、水生态环境股、法规宣教股。
本单位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单位,下设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师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稳中向好。截至10月31日,县城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03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PM2.5)浓度平均值为12微克/立方米,城市臭氧(O3-8h)浓度平均值为115微克/立方米;国控南盘江设里桥断面、省控子午河七排断面、市控南盘江黑尔断面和竹箐河响水箐断面均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地表水水质标准;1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城建成区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100%,县城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平均值61.0dB(A),强度等级为一级,县城建成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为平均值50.6dB(A),质量等级为二级;全年无酸雨。
2.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清单及治理台账,投资500余万元完成矣腊焦化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积极推进嘉华水泥厂、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和天高镍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环境监管,对5家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完成发现问题整改。加强汽修行业污染整治,督促9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安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1家(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印发《师宗县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秸秆焚烧管控,打好师宗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完成师宗县第一中学近零碳排放项目。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6552万元,实施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和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成功申报师宗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目前已下达一期经费3400余万元。督促工业园区完成大同片区日处理规模5000立方米和矣腊片区日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正准备调试。开展师宗县建成区、南盘江干流及其支流、工业园区等排污口排查统计,编制完成师宗县入河排污口溯源及整治方案。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编制《师宗县2024年度县城黑臭水体自查方案》,建立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清单。化学需氧量减排417吨,氨氮减排44吨,圆满完成2024年度目标及“十四五”指标任务。三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建立、动态更新,纳入重点监管名录6家。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8个行政村,398个自然村治理,行政村治理率为45.71%,自然村治理率51.62%,收集处理率为9.52%。认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排查上报戈勒村委会纳得村、南岩村委会三合营村2条黑臭水体。切实开展危险废物风险大排查工作,督促指导86家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危废管理计划制定。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围绕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成功包装申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县城周边农污项目、珠江水系南盘江流域师宗段设里桥断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师宗县葵山镇2025年农村污水管网以工代赈项目3个。利用中央资金322万元,稳步开展师宗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
3.一是全力做好迎接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进驻。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师宗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县委、县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到县政府实体办公。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共交办师宗县群众投诉举报件11件,截至目前办结4件,正在办理7件。二是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6年以来,师宗县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国家、省移交长江经济带反馈交办197个问题整改,完成整改145个,正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52个。其中,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6个,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3个。2023年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65个,已完成整改24个,正在推进整改41个。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待市级方案印发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县委、县政府印发实施。2023年省级移交长江经济带问题1个,正在推进整改1个。三是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曲靖市现场督导帮扶交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8个,目前完成整改5个,有序推进整改3个(整改期限2024年年底1个,2025年年底2个)。根据《关于迎接新一轮督察存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告知函》文件,师宗涉及10个环境风险隐患,目前完成整改8个,有序推进整改2个(整改期限2024年年底1个,2025年年底1个)。市级督导检查第三组反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风险隐患18个,已完成整改12个,有序推进整改6个(其中整改期限为2024年11月底1个,2024年年底2个,2025年年底3个)。
4.一是认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持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圆满完成1个国控1个省控2个市控断面地表水水质监测。完成2个县级13个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完成县城区空气质量、酸雨、噪声监测,重点污染源企业执法监测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举报应急监测。完成2023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二是依法开展项目审批服务。严格落实项目环评“三挂钩、五不批”要求,严格项目准入。截至目前,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0个、登记表备案58个,项目受理办理数位于全市第一。强化重点项目服务保障,累计出动20人次对10家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及时为星达星陶瓷、天高镍业、西南水泥等重点企业调节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对1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核与辐射监督检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33家企业完成应急预案备案。三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受理信访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收到信访投诉举报件88件,受理率达100%,按期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5%。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企业60余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64个,并督促完成整改。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完成了85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审核工作,督促31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积极参加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和市局组织的机动车检测站、焦化行业、规模化养殖行业、涉重金属企业、焦化行业等专项执法行动,圆满完成执法大练兵目标任务。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管理,实施“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的执法监管,对纳入执法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压减到企检查频次,对非主观故意且违法后果轻微的企业,探索推行“首违不罚”,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整改,截至目前立案7件,对6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款123.5万元。
5.一是环境保护宣传形式多样。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人大等相关部门及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深入部分企业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开放日活动。累计发放《生物多样性宣传册》《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美丽中国建设》等宣传彩页3000余份,环保购物袋1000余个,倡导广大市民积极投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依托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众号累计公示各类环境信息40余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0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1.24万元,下降22.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生态环境水体治理经费预算减少,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1.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1.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1.24万元,下降45.9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生态环境水体治理经费预算减少,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1.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4万元,下降0.5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预算开支;项目支出551.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0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生态环境水体治理经费预算减少,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18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99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1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66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35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退休公务员医疗费补助;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附加商业险;
7.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55.56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
8.211010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机关服务166.50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9.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1.5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经费;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97万元,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2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2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8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4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11.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1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5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1.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1.24万元,下降45.9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生态环境水体治理经费预算减少,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5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我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我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0.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9.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12.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12.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按照相关要求,缩减公务用车维护费。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9万元,下降21.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劳务费、差旅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资产总额482.34万元(净值236.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23万元,固定资产371.11万元、净值124.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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