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曲靖市政府采购始终遵循公平竞争与公正原则,持续开展清理工作,清理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妨碍公平竞争的制度文件,极力营造公平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以制度建设为引领,抓管理
2023年曲靖政府采购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政府采购资金预付款制度》、《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制度》,实施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二)以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促规范
自2023年6月开始,全市通过自查自纠、随机抽查及普洱市交叉检查组检查工作开展,发现存在13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发现208个政府采购项目存在问题类别13类。交叉检查组抽取财政项目23个,发现问题项目17个,问题类别8类。对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采购规范。
(三)以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为抓手,促优化
一是自2020年起,持续开展工作,清理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中妨碍公平竟争的规定和做法。按照“谁制定、谁评估、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文件,对于清理发现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妨碍公平竞争的制度文件,及时修订、废止或者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订、废止。二是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制作采购文件和采购评审中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清除不合理和歧视性的供应商准入条件,消除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不得有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做法和行为。三是畅通供应商投诉渠道。认真梳理政府采购投诉流程,畅通供应商投诉渠道,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曲靖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质疑、投诉范本、投诉受理、处理流程以及投诉受理、处理的部门、地址,咨询电话,为供应商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四)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导向,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
一是取消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减收免收履约保证金;二是试行资金预付款制度。明确预付款最低比例。要求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分类精准施策。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采购项目,因其前期垫付资金压力小,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0%。三是规范了代理机构收费标准。